总务处工作档案管理制度
总务处工作档案管理制度
一、档案建立
1、建立健全总务处工作各类档案,主要目便于各级领导分析、总结、部署及调整学校基建、资产调配等各项后勤工作,为学校后勤工作的决策提供准确、可靠的依据。
2、总务处处长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、分析、筛选、整理、立卷、归档等建档工作。
二、归档范围
1、总务处全体人员的名单、个人基本情况。
2、总务处年度、学期工作计划、总结,总务会议记录。
3、学校校园校舍、仪器设备等财产的登记、造册、归类。
4、基建、维修等方面外包及外来服务、与外界合作的有关的签约、合同、凭证等,教职员工、社团、班级、学生租借学校有关仪器设备财物的文书。
5、教学、办公用品采购保管、发放登记及统计情况表,定期汇总情况表,消耗不当损毁情况表。
6、学校卫生、绿化有关材料。
7、其他未列入细目的材料,但有使用、保存价值的材料。
三、档案立卷
1、相关人员应按档案资料归档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,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、装订、编制目录,进袋入档。
2、档案袋、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要求,卷宗必须注明保存期限,凡注明“暂存”字样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限,注明“长期”字样的资料有总务处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。
四、管理办法
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必须及时收集、分析、归档并妥善保管。已归档材料不得随意借阅,不得拿出办公室。因工作需要借阅已归档的材料须经部门主任同意,并登记签字,按时归还。
五、档案补充
上级、学校有关的文件及总务处内的应发文件是档案的重要补充;总务处一般保存当年和常用的档案,其他档案交学校档案室保管。
二〇〇七年四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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