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评员守则

 

       1.忠于职守,秉公执考,作风严谨。
  2.科学规范,严肃考纪,保证质量。
  3.认真总结,接受监督,积极建议。
  4.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刻苦钻研鉴定理论和考评技术,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评业务水平。
  5.在经审核批准规定的职业、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工作,不得超规定范围考评。
  6.独立完成考评任务,认真履行考评职责,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。
  7.考评人员在执行鉴定任务时应佩戴考评人员证卡,严肃工作作风。
  8、考评员须在考前会同有关人员做好有关设备的准备和检查工作。
  9.严格遵守对亲友和师生、师徒的考评回避制度。
  10、严格遵守考评人员交叉与轮换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