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是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教学、教务及教科研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,其职责范围是:
一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依据教育教学管理规范,负责教务、教学、教材、教学档案及教学公共资源的管理工作。
二、负责拟订教学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,负责组织或召集有关教学会议,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三、组织制订学院年度(学期)教学工作计划,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负责审查、汇总教学文件,编制“三表”。
四、负责拟订教科研项目的计划管理,组织教学成果的评审和上报工作。
五、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的计划管理、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价方面的工作,组织日常教学检查,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。
六、协助系部及院办编制师资队伍建设计划,组织师资培训工作,参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考、评、聘工作,管理教师业务档案。
七、负责编报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,组织设备购置招投标工作。
八、按教学部门的需要组织教材及教学物资的采购、供应,调配教室,管理公共教学资源,做好教学后勤保障工作。
九、负责各类考试的组织安排、教务管理及成绩统计工作。
十、参与全院各类招生计划的编制和招生录取工作。
十一、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工作,检查、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,提供改进教学的方案,及时推广教学经验。
十二、协调并指导各教学部门的工作,协助系部落实每学期的教学任务。
十三、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,组织学生证、毕业的办理工作。
十四、组织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,审核教师工作量及课时酬金。
十五、组织《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学报》编辑工作。
十六、负责本部门业务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和移交工作。
十七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