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门卫管理制度
为了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,确保学院教学、科研、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订如下规定:
一 师生员工出入校门应佩戴校微、或主动出示有效证件,校内临时工、暂住人员需持保卫处签发的出入证,自觉接受校卫队员或门卫值勤人员的检查。
二 凡来本院联系工作或探亲访友的人员,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,经门卫值勤人员验证登记后,经允许方可进入校园。
三 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必须经门卫值勤人员同意,登记后方可进入;车辆进入校园应限速行驶,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,不得妨碍校内交通秩序,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。
四 携带公物出校门,必须主动出示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出门单,自觉接受门卫值勤人员的登记检查;私人物品出校门,需凭本人有效证件经检查后许可放行。
五 门卫值班室内不得寄存或堆放私人物品,保持室内整洁。
六 未经许可,任何单位(部门)和个人不得进入校园内摆摊设点。
七 校内外人员出入本院都必须自觉遵守门卫管理制度,服从管理,对违反规定、无理取闹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教育或处理。
八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,由保卫处负责解释。
二00六年十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