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大门管理暂行规定
为加强校园治安管理,维护正常的教学、科研、生活秩序,规范人员、车辆、公物等进出入校大门的管理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法律、法规,特制定本暂行规定。
一、全校师生员工及其家属子女出入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查询,服从门卫管理;
二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必须主动出示证件接受门卫查询,经门卫核查许可并登记后方可进入,禁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;
三、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必须严格遵守校园交通管理规定。外来车辆(急救车、抢险车、警车等特种车辆除外)进入校园,经门卫查询许可后,凭有效证件(驾驶证或身份证)换发临时通行证并登记后,方可进入,校园常住或暂住的私家车辆一律到保卫处办理通行证,凭通行证出入;
四、施工及货运车辆一律从西大门出入,西大门禁止行人通行;行人或小型机动车辆一律从南大门通行,严禁重型车辆从南大门通行;
五、学院南大门大门前严禁摆摊设点,严禁车辆乱停乱放;
六、携带大宗物品出学院大门,须主动接受门卫检查,并交验物品出门证明或凭个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出门。
七、严禁携带各类凶器或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等危险品进入校园;
八、门卫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,院属各部门及全校师生员工都应自觉遵守本制度,凡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者,由保卫处或公安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;
九、本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。
二00八年五月十日